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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做爱探秘

3月10日 10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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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古人处处以礼为先,有的人就连夫妻行房事也要讲礼数。

  
  前人在性方面的禁忌虽多,但综合各类禁忌,大约可分为三类

  第一类就是在自然灾变时不可行房:如大风雨雾、寒暑雷电霹雳、天地昏冥、日月无光、虹蜺地动、日月落蚀之际均不可做爱。
  
  其次是时日的避忌:如前述神佛诞辰、三元五腊八节、弘晦朔望之期、庚申甲子、本命之日等。又如亲丧大故,过去如果在服丧中生子,不但会惹亲友耻笑,被斥为不孝,还触犯弄章。在《唐律》中,即有“服中生子,十恶之一”的法律规定。
  
  再就是做爱的地点要讲究。最主要的一点是不能在神庙井炉、圊厕冢墓尸柩之旁交媾,如果不信邪,受了胎则将损及父母,子女生出来。如非残疾天枉,也将愚顽不孝。
  
  过去父母为子女完婚,最大的心愿,就是传宗接代,生男育女。也就不太重视做爱艺术,闺房之乐乃是秘而不宣。并且经常有“分房”情形发生,除了一些特定的日子、地点之外,小孩有病,也要回避。
  
  譬如,在《红楼梦》第二十一回就有这第一段对白:
  
  凤姐听了登时忙将起来,一面打扫房屋,供奉痘疹娘娘,一面传与家人忌煎炒等物,一面命平儿打点铺盖衣服与贾琏“隔房”。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曹雪芹,可能无意间已留下了当时的“做爱禁忌”---出“痘疹”时,不能同房共寝,否则痘疹难愈----如果不信邪,一时情不自禁,两情缱绻,出痘疹的小孩可能会变成大麻子哩。
  
  古代男女交合,不能在名山大川,井灶前后等地乱来一通,照现在医学观点,确实有其道理在。过去可能是认为“光天化日”之下,自然不能做此见不得人的事;但也有一个可能就是“户外活动”易受“风寒”,年纪轻,身子尚可禁得住,俟其年老,则将欲振乏力了。
  
  俗谚虽然有“阴天打孩子---闲着也是闲着”的说法,但是并不是说狂风暴雨、雷电交作适合“做爱”。因为一则是大人在受惊的情况下受精,其种子自将有所影响。过去尚无“优生学”的大道理,火光电石之间,阴阳交会,在心理上的确会有紧张不安的心情,一则无情调可言,自然更有碍后代。
  
  《易经》上说:“正其本而万物理,失之毫厘,差之千里,故吾子慎始也。”由于这个原因,人之始于生育,所以夫妇的性生活叫做“孰伦”,表示是正当的行为,以别于男女苟合,“孰伦”是为了生儿育女,所以要慎重,这就是以往的一些禁忌产生的原因。
(编辑:梁俊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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