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类不宜用避孕药的女性
- 2014/6/26 来源:医网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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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任何一种药物都有它的副作用,俗话说是药三分毒,一种药物好的也有坏的也有,任何一种药要从两方面分析。避孕药也是一样的,避孕药所应用的人群是正常人群。在正常人群中使用的药物必须是非常安全过关的,但也存在10类女性是不适宜服用避孕药的。
1、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,可使血糖升高,影响甲状腺功能,所以各种血液病、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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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妇科肿瘤患者由于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,应禁用。
3、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,产生不良后果。
4、月经稀少者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。
5、年龄>45岁者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,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。
6、年龄>35岁的吸烟妇女不宜长期服用,以免卵巢功能早衰。
7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,在没有治愈前,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。
8、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,否则会加重症状。
9、哺乳期妇女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,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,因此,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。
10、重大疾病患者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,自肾脏排除,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,故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。
因此,广大女性同胞们,在服用避孕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啦,不能蛮目用药,用药前最好能咨询一下医师,以防万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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