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同房探秘
- 2008/3/1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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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古人处处以礼为先,有的人就连夫妻行房事也要讲礼数。
古人夫妻同房忌
现代的道德行为标准,与古代的确是不一样,现代夫妇只要两情相悦,便可一拍即合,当然也就不考虑什么“禁忌”、“避讳”了。
可是古时候的男女性交,却是非常讲究的。否则犯了忌,生病事小,遗患子孙则事大。这从口头传说、书本记载、尤其是小说剧曲等,常常谈到的夫妻不谨,冲犯三光的事实,可略窥一斑。
譬如,平剧《中秋赏月》,就是演李桂莲、张春夫妇中秋赏月,一时情不自禁,冲犯太阴星君,以致被五鬼活捉的故事。
我国最早的“性禁忌”的记载,可能是《礼记.月令篇》:是月也(三月),日夜分,雷乃发声,有不戒其容止者,生子不备,必有凶灾。
有关的性禁忌,老祖宗们还有这样一段话:
男女交媾之际,更有避忌,切须慎之,若使犯之,天地夺其寿,鬼神殃其身,又恐生子不肖不寿之类,谨守戒条,可以长生。所忌之要备述如下:天地震动,卒风暴雨,雷电交作,晦朔弦望,月煞口破,大寒大暑,日月落蚀。神佛生辰,庚生甲子,本命之日,三元八节,五月五日。名山大川,神祠社庙,僧宇道观,圣贤像前,井灶前后,火光闹烘。以上时地禁忌,须慎之,不可交合,犯之者大则寿夭,小则生病,若或生男,令其丑貌怪相,形体不全,灾疾夭寿。诸所禁忌敷奏于前,后有五月八日是天地牝年之日,阴阳交合,世人须避,慎不可行房,犯之重则夺命,轻则减寿,若于此时受胎,母子难保。
当然,这又是后人对《礼记.月令篇》观点的自由发挥了。
前人婚姻,最讲究的就是先合八字,看看有无冲犯,如果本命相行犯,根本就不必孰伦求子。因为夫妻八子相克,根本就“无出”,即使冲破了“刑杀”而得子,其后亦终将累人。这是唐朝孙思邈《千方金》的求子论所述大意。
因此,夫妇的年龄虽不相冲,仍然须“依法如方”小心谨慎,如此阴阳交泰,所生之子,当是福德俱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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