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性文化:嫖客群体是贡献者?
医网摘要:在香港,嫖客是不犯法的,但是在内地,嫖客是犯法的,有些嫖客比性工作者更惨,性工作者只是卖春,但是嫖客也会被看不起……
嫖客的压力
“我一没偷盗,二没抢劫,三没欺骗女孩感情。至于我跟了几百个性工作者后我再结婚,那是我与我妻子之间的私人事情,那是我的家务事,不妨碍任何别的人。”这是一个自称硕士的嫖客在网络上的匿名告白,曾经引起中国大陆网友一片讨论热浪,支持与反对意见各异。嫖客—光顾性服务人士(以男性为主),一直以来被贴上负面标签。
阿光是香港午夜蓝的工作人员,他所在的NGO组织致力于倡导男性性工作者权益。在提及嫖客时,他不假思索地吐出许多公众对嫖客的典型形容词:“淫荡、贱格、丑陋、老年、背叛、负心汉、抛家弃子。。.。。.”
“在香港,嫖客是不犯法的,但是在内地,嫖客是犯法的,有些嫖客比性工作者更惨,性工作者只是卖春是嫖客也会被看不起。”阿光说,“所以很少有人会主动告诉你‘我是嫖客’,所以内地的嫖客甚至比香港更‘边缘化’了。”
过去两年中,关于香港“凤姐杀手”屡屡见诸报端。2008年3月13日开始,香港新界元朗、大埔和香港岛北角先后有四名性工作者被杀。惨案发生后,香港凤姐人人自危,为保命纷纷暂停接客。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,又有四名凤姐被害。虽然疑犯早已抓获,但对性工作者这样弱势者的凌辱和犯罪活动并未停止,也让更多人对嫖客不齿。
对此,紫藤组织强调,不是所有嫖客都会加害性工作者,他们当中多数人支持性工作者,而部分人士对性工作者的恶劣态度,或源于他们对性工作者和女性的不了解。“嫖客也是人,他们光顾性工作者的原因各有不同,可以是因为性需要,为了找陌生人倾诉,亦有人是为了学习和女性相处。”
责任编辑:kelv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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